2018年11月28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修改“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”的决定,并自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由于该修改决定进一步提高了信用卡恶意透支的立案标准——纯本金大于5万,因此那些小额欠款的老赖们终于可以松一口气,似有劫后余生之感。

 

本次修订给小额恶透留下了法律漏洞吗?

非也。

两高发文的最初目的是为了与时俱进,进一步规范信用卡恶透刑事案件的办理,修订定罪金额,使得罪责得以相适应,是司法先进性的体现。试想10年前的1万元与今天的1万能同日而语吗?(提起通货膨胀小编的心就默默滴血),提高立案标准也在情理之中,想通过小额恶透来逃避处罚,是想多了。

 

小额恶透也难逃处罚

多家欠款,小心小额变大额。

本次修订只是将总的立案标准提高到了本金5万,未要求单张欠款大于5万,即使小额欠款仍可进行报案处理,待公安机关查明各家银行信用卡的实际恶透金额,再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。因此,多家小额欠款并不是什么护身符,小心弄巧成拙变成催命符。

 

小额欠款,难逃行政处罚

A:我就一张信用卡欠款,又未满5万,就算赖账公安也抓不了我的,你们不用吓唬我。

B:那先生,我方会提起民事诉讼,届时将保全您的财产;如您执意不还款,执行中会处置您的资产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
A:嘿嘿,我资产早做安排了,你们执行不到的,我这把年纪失信就失信吧,打官司有什么好怕的。

B:那我方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,对您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,届时公安机关会对你采取警告、罚款、拘留等措施

A:怎么回事?不是公安不能找我了吗?

 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第二十三条  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,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,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,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

(一)偷窃、骗取、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;

(二)哄抢国家、集体、个人财物的;

(三)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;

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。

 

以上,我们可以看到,法网恢恢疏而不漏,即使是小额欠款的老赖也难逃行政处罚。目前我国正在全力建设社会诚信体系,在征信、刑事、民事、行政等多方位对老赖进行“打击”,奉劝老赖们别再心存幻想,早日回头是岸。